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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1日 星期日

刺青師替人刺青,是醫療行為嗎?--平成30(あ)第1790醫師法違反被告事件

案號:平成30(あ)第1790醫師法違反被告事件

爭點:被告(非醫師)以替他人刺青為業,而曾在大阪吹田市的刺青店內為3名客人前後刺青4次。他的行為是否已觸犯了醫師法第17條「非醫師不得從事醫業(以醫療行為為業)」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