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平成30(あ)第1790醫師法違反被告事件
爭點:被告(非醫師)以替他人刺青為業,而曾在大阪吹田市的刺青店內為3名客人前後刺青4次。他的行為是否已觸犯了醫師法第17條「非醫師不得從事醫業(以醫療行為為業)」的規定?
將看過、有興趣的日本最高裁裁判抓下來後翻譯,以免忘記(*‘ v`*)。 磨練技巧其次,最重要的是省思判決的邏輯思維跟價值判斷。 偶爾會翻下級審裁判所的判決,原則上2週1更。 文意通順優先,故會變譯。有問題請來信指教。
案號:平成30(あ)第1790醫師法違反被告事件
案號:令和2(ク)275 売却許可決定に対する執行抗告棄却決定に対する特別抗告及び許可抗告事件
案號:令和2年(分)第1号 裁判官に対する懲戒申立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