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點:
講師與大學簽訂之定期勞動契約中約定:雇用期間為1學年,在講師表現良好、有意繼續受雇,且大學認為有續聘之必要時,得予續聘,但最長不得逾3年,另於3年期間屆滿時,若仍符合上開條件,大學並得將講師調整為不定雇用期之職務。現講師於3年期滿後主張大學通知雇佣關係已因期滿而消滅不合法,請求確認雇佣關係存在並給付薪資,有無理由?
將看過、有興趣的日本最高裁裁判抓下來後翻譯,以免忘記(*‘ v`*)。 磨練技巧其次,最重要的是省思判決的邏輯思維跟價值判斷。 偶爾會翻下級審裁判所的判決,原則上2週1更。 文意通順優先,故會變譯。有問題請來信指教。
2016年12月7日 星期三
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
平成28(し)607 保釈請求却下の裁判に対する準抗告棄却決定に対する特別抗告事件
爭點:
於提起公訴後第1次開庭前,辯護人聲請抄寫檢察官就被告聲請交保所提出之意見書,但遭法官拒絕,該法官之處分是否合法?
於提起公訴後第1次開庭前,辯護人聲請抄寫檢察官就被告聲請交保所提出之意見書,但遭法官拒絕,該法官之處分是否合法?
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平成26年(あ)第1160号 住居侵入,殺人,窃盗,傷害,脅迫被告事件(長崎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
爭點:
被告因女友家人反對2人交往,故先寄發電子郵件恐嚇,甚而興起殺機而侵入女友之祖母與父母家中接連殺害2人,量處死刑是否適當?
被告因女友家人反對2人交往,故先寄發電子郵件恐嚇,甚而興起殺機而侵入女友之祖母與父母家中接連殺害2人,量處死刑是否適當?
2016年9月8日 星期四
2016年9月2日 星期五
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平成28(す)398 管轄移転の請求事件
爭點:
被告(駐沖繩美軍)主張沖繩縣民因美軍基地等因素長期對美國存在不滿情緒,對被告已有有罪心證,且可預見將會對被告處以重刑,因此在那霸地方裁判所已不可能進行公正之裁判員審判,故請求移轉至東京地方裁判所審理,有無理由?
被告(駐沖繩美軍)主張沖繩縣民因美軍基地等因素長期對美國存在不滿情緒,對被告已有有罪心證,且可預見將會對被告處以重刑,因此在那霸地方裁判所已不可能進行公正之裁判員審判,故請求移轉至東京地方裁判所審理,有無理由?
2016年8月5日 星期五
平成26(行ヒ)494 遺族補償給付等不支給処分取消請求事件
爭點:
勞工因參加研修生的歡送/迎會而暫時離開工作場所,後於駕車返回工作場所並順道將研修生送回宿舍途中不幸發生車禍身亡,是否符合勞働者災害補償保險法第1條及第12條之8所定「因業務上之事由致受災害」之情形?
勞工因參加研修生的歡送/迎會而暫時離開工作場所,後於駕車返回工作場所並順道將研修生送回宿舍途中不幸發生車禍身亡,是否符合勞働者災害補償保險法第1條及第12條之8所定「因業務上之事由致受災害」之情形?
2016年7月20日 星期三
平成26(行ヒ)472 鳴門市競艇従事員共済会への補助金違法支出損害賠償等請求事件
爭點:
市政府藉由補助轄區內共濟會之名義,由共濟會將補助款用以支給市政府臨時人員之離職金,是否已違反公務員俸給法定主義,而屬逾越或濫用地方自治法第232條之2所賦予市政府判斷補助是否具公益上必要性之裁量權?
市政府藉由補助轄區內共濟會之名義,由共濟會將補助款用以支給市政府臨時人員之離職金,是否已違反公務員俸給法定主義,而屬逾越或濫用地方自治法第232條之2所賦予市政府判斷補助是否具公益上必要性之裁量權?
2016年7月12日 星期二
平成26(あ)747 業務上過失致死傷被告事件
爭點:
因管區警官過失未適度疏導,讓民眾過度湧上天橋而造成坍塌,導致11死183傷之結果,該警官所屬警署之副署長即被告是否亦可認為係刑事訴訟法第254條所謂之「共犯」,故對其之追訴時效亦因起訴該管區警官而中斷?
因管區警官過失未適度疏導,讓民眾過度湧上天橋而造成坍塌,導致11死183傷之結果,該警官所屬警署之副署長即被告是否亦可認為係刑事訴訟法第254條所謂之「共犯」,故對其之追訴時效亦因起訴該管區警官而中斷?
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平成27(受)第118号 遺言書真正確認等,求償金等請求事件
爭點:
在遺囑上「花押」,是否符合民法第968條第1項所定「蓋章」之要件?
(wiki:花押也作畫押、押記、花書、五朶雲、花字,朝鮮稱手決,是代替簽名的一種簽署樣式,通常會取姓名中的一至二字採用連筆速寫、交錯相疊,有時還會加入一些符號,因此形狀千奇百怪,帶有藝術性,常用於書法作品上。)
在遺囑上「花押」,是否符合民法第968條第1項所定「蓋章」之要件?
(wiki:花押也作畫押、押記、花書、五朶雲、花字,朝鮮稱手決,是代替簽名的一種簽署樣式,通常會取姓名中的一至二字採用連筆速寫、交錯相疊,有時還會加入一些符號,因此形狀千奇百怪,帶有藝術性,常用於書法作品上。)
2016年6月1日 星期三
2016年5月14日 星期六
2016年5月13日 星期五
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平成26年(あ)第1857号 詐欺,証拠隠滅被告事件
爭點:
若參考人(犯罪疑嫌人以外之人,如被害人、目擊者等)與警方共謀,以其虛偽不實之陳述為基礎製作詢問筆錄,並以此聲請搜索票時,則該參考人是否觸犯刑法第104條之偽造證據罪?
若參考人(犯罪疑嫌人以外之人,如被害人、目擊者等)與警方共謀,以其虛偽不實之陳述為基礎製作詢問筆錄,並以此聲請搜索票時,則該參考人是否觸犯刑法第104條之偽造證據罪?
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
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2016年3月24日 星期四
平成26年(受)第1985号 損害賠償請求事件
爭點:
上訴人已先在與本件訴訟具有共通事實及法律上爭點之另案美國訴訟中提起反訴,且本件訴訟主要爭點之證據方法亦係在美國時,是否有民事訴訟法第3條之9項所定不便利法庭規定之適用?
上訴人已先在與本件訴訟具有共通事實及法律上爭點之另案美國訴訟中提起反訴,且本件訴訟主要爭點之證據方法亦係在美國時,是否有民事訴訟法第3條之9項所定不便利法庭規定之適用?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平成27(行ヒ)221 個人情報一部不開示決定処分取消等請求事件
爭點:
1、依京都府個人情報保護條例第12條請求交付個資而遭部分駁回時,應以駁回處分送達日抑或個資送達日起算行政事件訴訟法第14條第1項得提起撤銷訴訟之6個月法定期間?
2、申請人自申請時起至起訴為止均委任同一名律師辦理時,可否仍主張有行政事件訴訟法第14條第1項但書之「正當理由」而不受6個月期間的限制?
1、依京都府個人情報保護條例第12條請求交付個資而遭部分駁回時,應以駁回處分送達日抑或個資送達日起算行政事件訴訟法第14條第1項得提起撤銷訴訟之6個月法定期間?
2、申請人自申請時起至起訴為止均委任同一名律師辦理時,可否仍主張有行政事件訴訟法第14條第1項但書之「正當理由」而不受6個月期間的限制?
2016年3月11日 星期五
2016年2月2日 星期二
平成26(受)547 損害賠償請求事件
(本判決涉及台灣民族情感,翻起來頗苦澀)
爭點:
電視節目中播出日據期間日本政府將台灣原住民的生活狀況作為展覽品而在博覽會上展示此一對台灣原住民為差別待遇之事實情節,是否已毀損該些原住民之名譽?
爭點:
電視節目中播出日據期間日本政府將台灣原住民的生活狀況作為展覽品而在博覽會上展示此一對台灣原住民為差別待遇之事實情節,是否已毀損該些原住民之名譽?
2016年2月1日 星期一
2016年1月19日 星期二
平成26(受)1351 保証債務請求事件
爭點:
1、信用保證協會為主債務人之借款而與金融機關簽定保證契約後,始發現主債務人為「反社會勢力」而依法令禁止自金融機關獲得融資時,信用保證協會能否主張當初簽立保證契約之意思表示有錯誤之情形?
2、金融機關是否負有調查融資對象是否為「反社會勢力」之附隨義務?
1、信用保證協會為主債務人之借款而與金融機關簽定保證契約後,始發現主債務人為「反社會勢力」而依法令禁止自金融機關獲得融資時,信用保證協會能否主張當初簽立保證契約之意思表示有錯誤之情形?
2、金融機關是否負有調查融資對象是否為「反社會勢力」之附隨義務?
2016年1月15日 星期五
平成27年(し)第401号 検察官がした刑事確定訴訟記録の閲覧申出一部不許可処分に対する準抗告の決定に対する特別抗告事件
爭點:原審准許聲請人得閱覽有關因核電廠事故造成木屑遭放射性物質污染之搜查報告書中所記載之搬運路線、運抵目的地等資訊,是否有解釋適用刑事確定訴訟記録法第4條第2項第5款不當之違法?
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
2016年1月7日 星期四
2016年1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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