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令和2(ク)275 売却許可決定に対する執行抗告棄却決定に対する特別抗告及び許可抗告事件
爭點:抗告人A委託相對人B以一定金額投標某法拍屋,自己也以較高的價格投標。但B卻在未事先告知A的情況下,出了更高的金額搶下這間法拍屋。這時A能否提起執行抗告,主張B有民事執行法第71條第4款イ規定的「妨礙實行拍賣的公正性」行為,並請求法院裁定不讓B得標?
將看過、有興趣的日本最高裁裁判抓下來後翻譯,以免忘記(*‘ v`*)。 磨練技巧其次,最重要的是省思判決的邏輯思維跟價值判斷。 偶爾會翻下級審裁判所的判決,原則上2週1更。 文意通順優先,故會變譯。有問題請來信指教。
案號:令和2(ク)275 売却許可決定に対する執行抗告棄却決定に対する特別抗告及び許可抗告事件
案號:令和2年(分)第1号 裁判官に対する懲戒申立て事件